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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著申请人和著作权人是软件著作权申请和授权过程中的两个不同角色。

软著申请人是指在软件著作权申请过程中提出申请的个人或组织。
申请人可以是软件的开发者、作者、企业或其他相关方。
软著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软件著作权申请表、软件著作权声明、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等。
著作权人是指在软件著作权授权后享有著作权的个人或组织。
著作权人可以是软件的开发者、作者、企业或其他相关方。
著作权人拥有对软件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著作权人可以是软著申请人本身,也可以是软著申请人与其他方之间的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受让方。
在软件著作权申请过程中,软著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并向著作权局提交申请。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著作权局会颁发软件著作权证书,确认软著申请人作为著作权人享有相关权益。
著作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合法的使用、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
总之,软著申请人是指在软件著作权申请过程中提出申请的个人或组织,而著作权人是指在软件著作权授权后享有著作权的个人或组织。